入馆须知
依照北京市体育局、北京市卫生局、北京市公安局《北京市游泳场馆管理暂行办法》实施细则通知要求,制订本《入馆须知》,请各泳客、工作人员遵照执行。
1、为确保泳客人身安全,泳客入馆时须出示有效票(卡)、体检合格证。无票(卡)、体检合格证者,谢绝入场。使用假票(卡)、体检合格证、擅自改动票(卡),检票人员一经发现有权没收,其损失自负,游泳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2、泳客酒后或饮食过饱、饥饿者,因脑缺氧,心脏负荷加大,谢绝入场。
3、任何人不得将含酒精的饮料、硬包装食品、玻璃器皿及尖锐物品带入场内。擅自带入发生伤害事故,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4、敬告:凡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心脑血管疾病、癫痫病,肝病、皮肤病(包括脚癣)、重症沙眼、急性结膜炎及其他传染病者,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谢绝入场。
5、身高1.1米以上儿童凭票入场。十四岁以下儿童(含14岁)进场游泳必须有成人看护,负责其安全(一名成人只许带1—2名儿童入场,为尊重泳客,请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由同性成人带领入场)。谢绝三岁(含三岁)以下幼儿入场,谢绝五岁(含五岁)以下儿童进入大池。
6、入深水区的泳客,请出示本人深水合格证(市体育局统一颁发印制)。
7、为确保泳客财产安全,泳客勿将贵重物品带入更衣室(在前台办理贵重物品存放)。更衣室一旦发生贵重物品丢失、损坏,其财产损失自行负责。工作人员协助报案。
8、提醒泳客更衣沐浴时看管好个人物品,泳客进场游泳时将个人物品(拖鞋、浴巾、浴液等)锁入更衣柜,以免丢失和混用。
9、为保持馆内正常的健身秩序,请您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,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。严禁在馆内寻衅滋事、打架、斗殴、追逐打闹、大声喧哗。尊老爱幼,讲文明、讲礼貌。
10、请泳客遵守沿泳道右侧顺游的规定,严禁跳水。禁止在场地内使用脚蹼,使用救生圈的泳客禁止进入深水区。
11、为确保场地池水卫生防疫达标,泳客入场须换好泳装、戴泳帽,赤脚从男女涮脚池入场。穿鞋、便装的泳客禁止入场。
12、请泳客不要在池边饮水、进食,禁止将非泳具带入场内玩耍。
13、健身场馆禁止吸烟,场内不准随处吐痰,乱扔杂物。
14、请泳客自觉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及相关物品,因个人原因造成馆内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。
15、请泳客配合我们的工作,因违反《入馆须知》造成伤害事故者,游泳馆协助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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